77082018.06.1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参加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的申请、选拔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或就读专业年级排名前30%;
2.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6;
3.申请人应符合拟申请项目所涉及的两校相应协议规定的条件。
二、选派流程
1.报名受理:2018年6月14-20日,申请人将以下报名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1)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
(2)成绩单复印件(中英文版,含平均分及平均绩点);
(3)语言合格证明(托福、雅思、法语、德语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交)。
2.学院推荐:6月22日前,专业学院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若本学院同一项目申请人数超过1人,对被推荐人进行排序。将《推荐名单》及报名材料汇总至国际工程师学院。
3.校内评审:7月底前,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
4.外方录取:即日起至9月中旬前,申请人与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定拟申请项目外方录取程序及要求,项目负责人协助申请人落实外方录取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与外方共同制定学生在国外期间学习计划。
5.正式网申:国际工程师学院通知被推荐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二批9月20-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6. 正式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第二批)于2019年2月陆续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6月30 日。
三、资助内容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可获得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期限根据不同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助标准及方式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参加本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身份是对方高校的本科插班生。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与联系
1.交流项目:请咨询各项目负责老师(详见附表)
2.优本项目:国际工程师学院 邓老师 64250859 dengzhonghua@ecust.edu.cn
3.报名受理:请咨询学院负责国际交流项目的老师
附件:选派办法
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常见问题解答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
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选派规模 |
选派专业 |
派出年级 |
项目咨询 |
1 |
华东理工大学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新西兰 |
奥克兰大学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金融学 会计学 |
二年级 |
邓老师 |
2 |
华东理工大学与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新西兰 |
坎特伯雷大学 |
2 |
英语 |
二年级 |
邓老师 |
3 |
华东理工大学与德国汉诺威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德国 |
汉诺威大学 |
1 |
经济学 |
四年级 |
冯老师 |
4 |
华东理工大学与德国柏林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德国 |
柏林工业大学 |
2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级 |
冯老师 |
5 |
华东理工大学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德国 |
亚琛工业大学 |
4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级 |
冯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