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02019.06.26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办法,现拟在全校增补遴选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第二批候选人。
一、选派规模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第二批申请人应为197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2、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2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须有承担(或参与前三位)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5、在出国期间能认真完成既定的出国研修计划,回国后完成考核指标(至少完成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2篇SCI/SSCI高质量论文;
(2)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立项或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3)教学上开设一门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
三、申请时间
9月10-20日申报;
四、派出管理
1、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五、申请步骤和材料
1、申请人请填写《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和《个人承诺书》,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请学院根据申请材料,推荐学院候选人并排序,汇总填写《学院推荐汇总表》,请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同时,请做好对候选人的专业领域评审,请三位专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3、请于7月12日前将以上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iao@ecust.edu.cn,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5室。
联系人:张闻
电话: 64251149
邮箱:iao@ecus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3、个人承诺书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5、学院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