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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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57号)和《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24]26号)》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工作内容 1. 评选奖项: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秀毕业生)。 2. 评选对象:2025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校注册的在籍应届毕业生。 二. 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24]26号)》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有关规定。 三. 名额分配 市优秀毕业生和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其中市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校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化学院市优21名,校优41名。 四. 申请程序 请在4月18日前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申请,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2025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4:00—16:00;交至实验三楼422室。 上交材料:校级及以上奖励、科研成果、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该栏系统中不要空白)等 过时不交或者系统、纸质版两者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
网页发布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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